各系主任:
教务处拟定于10月下旬,召集实训中心、各系主任就08级高职后续课程、09级高职的专业必修,选修等课程的开设,及各系实验、实习的开设等问题进行讨论修定。请各系主任务必从现在起抓紧时间针对本系及全校的师资、教学硬、软件资源等实际情况,修定出可实施的教学计划,10月下旬讨论时请带来各自的修订稿。
修定时请注意:
1、按学生在校两年的时间设置课程,第五学期只开毕业设计与选修课;
2、学校能达到实验要求的课程必须开足;
3、实习安排须对本专业有所侧重,并能拿出实习课题;
4、课程设计开设的方式;
5、2011年拟新开设的专业(每系准备1-2个)。
特此通知!
200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