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
改进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职高专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和《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鄂教职成〔2016〕5号)、《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鄂教职成〔2016〕6号)的要求,引导和推进我省职业院校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诊改”)工作,现就申报2017年省级诊改试点单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职诊改以区域试点与学校试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市州教育局申请的基础上,全省遴选4个市州作为省级区域试点,其他市州各自主确定1-2所中职学校作为省级试点学校。
二、全省所有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2017年均须自主进行教学诊改工作。在学校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遴选部分高职院校开展试点。
三、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院校须填写《湖北省职业院校教学诊改省级试点申报书》(见附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PDF文件格式)上传到921985582@qq.com。
联系人:周诗杰,电话:027-87325723。
附件:湖北省职业院校教学诊改省级试点申报书
省教育厅职成处
2017年4月13日
附件
湖北省职业院校教学诊改省级试点申报书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 (公章)
申报类型: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湖北省教育厅职成处 制
2017年4月
一、试点基本情况
申 报 单 位 | 单位名称 | ||||||||||||||||||
试点类别 | □区域试点 □高职试点 □中职试点 | ||||||||||||||||||
通讯地址 | 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试点负 责 人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 | 最终学历/学位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试点项目 主 要 成 员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
二、试点诊改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不多于2000字)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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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点推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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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实施步骤(含年度推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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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点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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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点保障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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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核意见
申报学校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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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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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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