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普职分流”、“躺平”上高中?新职教法何以被误读

时间:2022-04-27 来源:未知 作者:质量管理处

近日很多朋友给我发来消息:喜大普奔!“新职教法”改革传来重磅消息!普职分流取消!极大缓解家长的选择焦虑!


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他们再也不用担心“娃被分流到职教”的兴奋。


我认真查询了一下,这可能和近日一篇解读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即“新职教法”)的媒体报道有关。新职教法对一些提法的改变,被再次从“学历提升”“职教生也可以考大学”的角度来重点阐述,存在着很多不对称的信息解读。再加上标题“重磅!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5月1日起施行!”,更容易让人遐想。而后续很多媒体、自媒体迅速跟进,甚至只是基于该文标题就大做文章,更是让此误读形成话题,一度冲上微博话题热搜榜的前排。


临近中考,对于很多家庭和学生来说,是一个应该认真选择方向的时刻。尤其近年来中等职业学校发展迅速,如果被此信息误导,认为高中大门敞开,反而会让很多学生失去好的选择机会。



新职教法从未提出“取消普职分流”


什么是普职分流?


事实上就是你家孩子成绩不好,高中上不了,得去职校。此分流以成绩作为一种评价、一种指挥棒,将初中毕业生一分为二:一部分进高中考大学,一部分进职校奔就业。这当然令不断内卷的很多家庭感到不满,因为人们普遍认为,分流后的发展方向是截然不同的。


但新职教法完全没有提到要“取消普职分流”,所有学生直升高中。这只是一个表述的改变,并不意味着普职分流的政策将被废除,那种所有学生都能“轻轻松松”上高中的想法,是对新职教法的误读。


对比一下容易引起误读的新老职教法条文:

原职教法的第十二条:

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新职教法第十四条(部分):

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请注意,这里确实没提“分流”,使用的是“协调发展”,但并没有要取消普职分流的任何表述。相反,新职业教育法通篇对“职业教育属于不同类型”的强调、对职教学历提升通道的强调、对职教本科和职教高考的强调等内容,反而在向公众传递更重要的信号:要办好职业教育本身。


即未来所被保障和提升的,是“普教你有你的独木桥,职教我有我的阳关道”,这是不同类型学生的不同优质发展之路。解决所谓教育内卷的方式,并不是将一条路拓宽,让更多的车上路,而是将另外一条修得更好,让车分流,有更多的选择。虽然这需要过程和时间,也需要实践,但目标与方向是这样的。


从“普职分流”到“协调发展”,体现近年职教改革的核心理念


 从“分流”到“协调发展”的提法改变,背后的根本出发点,还是近年来职业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即职业教育不是层次,是类型。从“职教改革20条”这一表述被鲜明提出后,近年来一系列的改革设计思路均是围绕这一主线开展。




为什么公众拒绝分流?因为职业教育过去先天地低人一等,被“分流”相当于给这个学生以负面评价。提出“协调发展”,其实就是以法律保障职业教育的同等地位,职业教育的学生拒绝再被贴上“差生”的标签。作为一个类型体系,职业教育就须和普通教育一样,建立自有的学历上升通道、自有的职业技能教育教学等要素。


这一提法的改变,并不意味着完成义务教育后都可以直接读高中,也不代表未来按中考分数分流普职的模式还将继续。在普教、职教“相同地位、不同类型”的定位前提下,新法强调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就是要在普通高中、中专技校、职业高中之间,能够鼓励学生、家庭主动选择。


当前的现实中,选择普通高中的意愿与需求十分强烈,但基于发展的眼光,一旦打通了学历提升通道、拥有良好就业机会,职业教育实现弯道超车并非不可期待。当然,如果能够实现普教、职教更为畅通的成绩、学历互认,让普教学生有机会选择职教,也让职教学生有更多机会选择普教,可实现更进一步的协调发展。

误读信息被广泛传播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新职教法毕竟只是一部法律,不是解决职业教育问题的万能钥匙,还需要具体的实践举措。


“取消普职分流”这条误读信息的迅速传播,也从另一面再次说明“双减”之后,普通公众对教育选择的隐形焦虑依然强大,以学历为护身符的固有价值观十分坚韧——“总之我家孩子无论如何是要上高中、上大学的。”


这里一方面有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原因,需要在新职业教育法的保障下,不断提升职业教育发展的水平,让公众对选择职业教育不再充满担忧。另一方面,职业教育从业者和媒体要向公众传递更多有关职业教育的客观常识和发展前景,传递“为什么我们如此强调职业教育是不同类型而不是不同层次”,同时是否可以减少“读职校也能读大学”(隐含着读大学依然高人一等)这样的功利引导,而是去发掘为了“提升技术服务能力”而不断求学的更多榜样?


我当然不反对职校生的学历提升,也希望打通现有的职教学历提升通道,进一步让公众放心选择。但同时,我也十分期待符合职业教育类型特点的学历提升,这才能从根本上满足个人、家庭和国家对职业教育产出的期待,即具有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人人拥有出彩人生,或者成为幸福的普通人。


我也呼吁改变现有中考招生录取规则,普教职教同时报名、同时录取。先在形式上完成平等,并鼓励学生报名职教。什么样的学生或家长最担心被分流?就是成绩摇摆的学生。需要通过规则的改变和外界的激励,动员这些学生选择最适合他们的路径。


此外,提升职业教育社会地位,只有教育、人社部门的努力远远不够,我们的社会评价机制必须抓紧时间调整与改变。例如职校毕业生无法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编、社会岗位招聘中非理性提高学历门槛、社会福利待遇如积分落户中的分数差级等等,都无时无刻不凸显着职业教育的层次地位,客观上影响到公众对职业教育的选择。近期就有条新闻让人感慨,本年度北京市朝阳区录取的公务员中,一水儿的名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其实类似的新闻早已不再鲜见,正常不正常?事实上这样的现象所起到的导向作用是显现的。如果我是家长,看到这样好工作都被名校生获取的新闻,当然还是会义无反顾地让孩子选择读高中。因此,我们需要全社会给职业教育出口的学生平等地位、平等机会。


我想,这也是此次关于普职分流取消的信息误读,为何传播如此迅速的合理性所在。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2022.04.27
取消“普职分流”、“躺平”上高中?新职教法何以被误读2022.04.27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10.13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 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2021.09.08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0.10.14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行动计划(2020—2023年)》2020.10.10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 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20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