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编制《2022 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2 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 年度报告》材料

时间:2022-11-08 来源:未知 作者:质量管理处

各二级学院、处(室):

     为了认真做好《2022 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2 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撰写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编制并报送学校质量年度报告,请各部门按材料分解要求,突出重点,展示亮点,认真总结提炼,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梳理展示学校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典型做法和举措,体现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进“三全育人”、落实“课程思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开展技术研发、服务行业企业、服务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二、素材收集分工

请学校相关部门按照附件 1 材料分解要求,收集有关的数据、典型案例(含照片),并撰写相关文字资料;按照附件 2 表格要求报送数据。

三、注意事项

1.素材统计时段:2021 年 9 月 1 日-2022年 8 月 31 日。

2.所有数据应注明数据来源,并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和“中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保持一致。注意保持数据的连续性与可比性,对关键数据注意进行多维度的比较分析。

3.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涉及的数据不包含技工学校,应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统计口径一致。

4.数据较多时,建议使用图表,并对图表进行文字说明。注意保持本部门上交的图表的样式与风格统一,且图样清晰。

5.报送案例应短小精练、文字简洁,篇幅以200~300字为佳,每个案例最好配 1-2 张相应的照片。

6.各部门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处)的材料请注明撰写人,审核人。

7.高职年度“五张表”需要部门领导、分管校长签字审核。

请相关部门于 11 月 15 日之前将附件 1 材料纸质档(盖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和电子档一并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处)。附件 2 高职年度“五张表”,相关部门上报时需核对学校高职人才培养数据平台相关数据,11月20日前将电子档和纸质档一并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处)。发展规划处(质量管理处)邮箱:hsptpjb@163.com


通知公告

关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2023.02.16
关于收集编制《2022 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2 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 年度报告》材料2022.11.08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2022.05.02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和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2020.11.06
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北省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培训项目申报2020.11.02
关于承接《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项目)的通知2020.10.13
关于收集编制《2021年质量年度报告》材料的通知20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