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2016]4号
领导干部教学督导巡查制度
(讨论稿)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党政领导深入教学一线,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是改进教学工作的有效途径和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在我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提高管理育人和服务教学的意识,使党政领导了解教学、深入教学,促进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目的
树立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的理念,强化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围绕高职教学协调、稳步、快速发展,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工作绩效。
二、工作方式与要求
1、校领导利用每周值周时间到各学院开展1-2次教学督导巡查工作,其他当班中层干部和教务、学工、质量办一同参与教学督导巡查。
2、通过教学巡查,对各学院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校领导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通知相关部门并督促解决。
3、通过教学巡查,及时发现和指出各学院在教学工作中的不足,指导各学院教学工作的开展。
4、不定期听取各学院院长汇报、通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现场考察等形式,听取各学院院长、教师、学生在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掌握教学工作情况。
三、工作内容
1、向各学院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教育教学的先进思想与理念,督促各学院加强先进职业教育思想与观念的学习和研究,加强内涵建设,规范各学院教学管理。
2、关心各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验(训)室、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帮助解决实验、实践、实习中的困难。
3、任课教师的出勤情况和教学状况。内容包括:是否随意换课,是否在没有布置任何作业的情况下,让学生自习,有无迟到、脱堂现象,对课堂纪律管理。
4、学生的课堂纪律。学生课堂纪律由任课教师管理,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巡课检查内容包括:考勤情况、睡觉人数、玩手机人数或做其它与课堂无关的事情的人数等。
5、指导各学院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实践环节的改革进行调研和指导;加强教材的建设与选用。
6、检查各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促进形成良好教风和学风。
7、深入教师和学生中进行交流和沟通,了解并协调解决教师和学生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8、及时填写《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巡查记录簿》,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到各学院、课部负责人。
四、工作管理
1、由质量管理处统一制作教学督导巡查记录簿。
2、每学期末,质量管理处负责对党政领导教学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和存档。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六日